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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经费:利益与潜规则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07-06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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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精力的大部分,用在了申请项目、请客吃饭、拉关系上,用于科研的时间、精力和经费都少之又少。”

“科技部实际上已演化成一个控制大量科技经费的部门”。这是饶毅、邹承鲁、鲁白三位科学家对科技部功能最为严厉的指责。

百亿大财东的行政力量

据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的资料显示,中国每年大约有1000亿元左右的科技经费投入,其中约150亿由科技部来支配。

科技部支配的科技资金项目大致可分为: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始于1986年3月——当时为了跟上和发展世界先进科学技术,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根据1997年6月4日原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具体设立);星火计划(面向农业);火炬计划(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成果转化基金等。

科技经费中的大项目,一般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即由科技部归口管理的面向研究开发的国家三大主体科技计划的项目和课题: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基础研究计划(973)项目。

在科技经费的分配即科技计划的申请、批准诸环节中,官员的“行政干预”最为科学家所诟病。官员的个人偏好,有时决定了科技经费的流向。

科技部一位学者对《中国新闻周刊》坦言,大项目决策,往往“并不是专家说了算,官员起了很大的作用。领导说要做什么事,马上就可以花很多钱去做事情。”

高层官员的偏好也许决定了资金的最初走向。这是利益链条中最上面的一环。

而一层层的官员都有自己的偏好,这一切所形成的合力决定了资金走向的最终结果。善于跟官员打交道的人就可以得到资金,不善于公关的可能就得不到。“这就增加了获得课题的成本”,这位人士说。

中科院院士郝伯林是1977年全国自然科学长远规划中物理学规划总纲的起草人。他经过数次参与规划之后认为,“搞规划的专家,任务就是写出文字材料交差,但规划与实际政策的制定和经费划拨没有多少关系。”此后,郝伯林愤而退出这类邀请,再也不去“装模作样”了。

邹承鲁从1980年代初期,开始在报上撰文批评科学管理体制的一些问题。开始的时候,“部里有会还找(我),后来就慢慢不找了。”

邹承鲁的解释是,“他们现在请的,都是自己的人。官员会说些诱导性的话,专家为了跟官员搞好关系,也说附庸的话,结果总是能符合领导意图。你如果说了相反的意见,你就被边缘化了。”

官员与专家的合力

周成虎,863“十五”第二届“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主题专家组副组长,上届海洋组主题专家,“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周成虎对《中国新闻周刊》称,“非常大的项目在上面就申报完了,到不了我们这里。”

周所称的“到不了我们这里”,是指863重大专项的决策,到不了主题专家参与决策的层面。863计划分为两种:一种是重大专项项目,一种是主题项目。863的专家组,也分为领域专家和主题专家两种。

863计划重大专项以重大产品、系统或工程为核心,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市场和应用为导向,突出国家目标,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专项可行性报告论证、编制专项课题标书和指南、专项课题评审立项和专项执行等五个方面。

重大专项决策,一般由“专项总体专家组”和科技部高层共同商定,经过专项可行性论证和审评立项,就能确定下来。其过程比主题项目要简单。这也就是在一些科学家口中流传的“大钱不评、中钱小评、小钱大评”中所谓“不评”的项目。其中的关键,是“专项总体专家组”人员名单的确定。

这类重大专项评审简化的另一个弊端,是官员的偏好之外,也为个别专家的偏好打开了方便之门。中科院一位科学家对《中国新闻周刊》称,重大项目由于极高的封闭性,个别专家虽然自己回避项目申请,但其学生、亲友、弟子,以及某些行政官员的亲友,带着各类相关不相关的课题,只要跟重大项目沾点边,就都可以划到这个圈子里来。

此类专家和官员,成为利益链条中的第二个环节。

这种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配,丧失了重大项目的根本意义。“真正干活的,拿到的反而不多,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位科学家反问。

“项目出来了对大家都有好处”

重大项目如此,那么主题项目呢?仍以863为例,其中玄妙,几可与大项目比肩。

863的主题项目,以鼓励原始性创新、攻克关键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导向,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课题指南的编制与发布、课题评审、课题立项、课题经费预算和课题执行等五个方面。

一位曾经任过中科院某所科技处处长的科学家温澜(化名),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了评审立项的“潜规则”。

首先是按照指南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的质量当然首先要差不多。其次,找到科技部863办公室的某个处。当然,某处与长期从事科研经费申请的温澜关系不错。然后由该处请5位“牢靠”的主题专家,甚至可以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在20人左右的主题专家组中挑选。

“在那么多的专家中,挑选几个跟自己关系好、又有往来的专家,事情就十拿九稳了。”温澜说。

主题专家组的评审,分为“优良中差”等几个等级。要想通过审评,一般来说就得保证每个专家的打分,不能低于“良”,最好是全“优”。因此,所请的5个专家,每一个都很重要。

主题专家组评审结果出来以后,评分并不当场公布。科技部主管部门的官员将评审结果取走,再交给领域专家审议。如果前者评审已经过关,领域专家一般不再会有异议。

可见,主题项目评审的关键人物,就是主题专家和某些部门官员。要搞好关系的核心也是他们。

经过立项和经费逐年划拨之后,一般3年的项目,到两年半的时间,会通知成果检验。

验收的专家和当初批准立项的专家,基本上是同一拨人。验收程序如下:

先由项目负责人作汇报,然后专家组开始讨论。专家一般在10个左右,讨论总体评价,由评审组起草,或由项目承担人起草,达到什么水平,比如“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措辞要逐句地琢磨,专家会说一两句哪些方面略显不足的话,但基调已定。

请专家验收之前,项目负责人一般已经与专家打过招呼——提问题不要太具体,尖锐的问题不会提。专家如果提了尖锐问题,下次也许不会再请这个人。鉴定结果由评审组组长交给项目承担方。

“科学界(的名声)不是你自己吹出来的,是互相吹出来的,在哪儿都不可避免。项目出不来,就意味着在这个主题上面大家都出不来,而出来了对大家都有好处。”温澜自己作为评审专家,也参加过类似的验收会,所以深有感触。

在利益链条中的最末端,就是个别小专家和温澜这样的受益者。

当然,按照温澜的说法,那些跟科技部有关部门和个别专家“关系不好”、只知道攻技术的倒霉蛋儿,就比较麻烦了。即便你申请的技术比别人强一点,也只能等着。温澜去年帮同行申请的一个项目,自觉技术水平还可以,但只能干等着。

项目申请下来之后的一个关键环节,是经费的使用。除了所里常规的以管理费的名义截留5%~8%之外,项目经费“真正用于搞研究的钱,占的比例反而不大,能有一半就不错了。”这主要是因为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科研经费改革,使得科研人员没有了基本的事业费,工资支出等生活费用也要从项目经费中得到的缘故。

也因为此,争取项目便成为一条激烈的竞争通道。即便863和973最后流到个体科研工作者那里的钱再少,科学家也要争取。

“科学家精力的大部分,用在了申请项目、请客吃饭、拉关系上,用于科研的时间、精力和经费都少之又少。”温澜直陈,这种情况已不再是个别现象。

当科学家沦为“乞丐”

科研行为不端、人才外流等是科技经费行政审批制下的必然结果。

中国科学院工程物理研究所教授吴邦贤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科研中的不端行为,已经远远不止抄袭、伪造、剽窃等,而更广泛地存在于科研课题的申请、执行、评审的全过程。其中,大课题内定是利益平衡瓜分的结果,虚假成果更是比比皆是。

科研不端行为孳生的同时,大量科研人才外流。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教授周培瑾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微生物所的博士,由于处境寒酸(周培瑾的一个助手,副高级职称的科学家,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只有几百块钱),加之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失望,大多人不安心,想方设法出国。微生物所培养的博士,现在在国外的人,比在国内的人多。20年来外流了近300名博士。

科技部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柳卸林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相当一部分科研机构中,只有1/3左右的科研人员长期承担政府科研项目,而一半以上的人员从未承担过政府任务。部门属公益类院所人均经费只相当于开发类院所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绝大部分科技人员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工作条件较差,生活待遇较低,“骨干人员特别是青年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种种规划,如1994年中国科学院的“百人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委的国家杰出青年研究计划和1998年教育部以李嘉诚名义开设的“长江教授”计划等。

但即便如此,近年出国和回国的科研人员,仍不成正比。何士刚在《良禽择木而栖》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研究经费分配体制,是吸引研究人员的最重要因素。”因为只有如此,才能避免科研人员在行政人员面前的人格扭曲。

一位叫做WXY466的网友,在对学者刘军宁《发展科学,需要什么体制?》一文的回复中写道:“学官成了主人,学者成了仆人。有一次我的一个科研项目开鉴定会,请来一个电子部的处长。这个处长是我们组里同事的哥们儿。吃饭的时候,这个处长得意地说,四川有个大学教授,著作等身,但叫他往东不敢往西。”

中国知识分子大多深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史学家陈寅恪曾言: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

求真求自由的科学家要在个别“学官”那里卑躬屈膝,为五斗米折断了腰,怎么能防止大量科研人才外流呢?

故此,郝伯林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要让管理部门的处长以及处以下的干部在研究基层没有发言权,更没有指挥权。他们只有了解情况以及送支持上门的任务。”

这也正是饶毅、邹承鲁等科学家建议取消“行政干预”的要义。

投入与产出的尴尬不等式

科技经费这几年在不断增加。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一次报告中说,五年来(截至2003年),国家财政用于科技的投入累计2670亿元,比前五年增加了一倍。全国研究与实验开发经费从509亿元增加到104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0??64%提高到1??1%,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中央财政还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国家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知识创新工程等专项投入。

这表明,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于科技经费的投入,是在一直增加的。那么,与此相应的科技竞争力又上升了多少呢?

根据《2004年洛桑报告》及其他数据分析中国的科技竞争力,可以发现:2004年我国科技竞争力的总体排名是24位。比2003年的第29位上升了5位。

而近年来的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情况也不让人乐观。

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前身,是1955年国务院设立的“中国科学院奖金”。以前每两年评选一次,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之后,改为每年评审一次。

这一奖项以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在我国科学界享有崇高地位,基本反映了中国基础科学研究的最高水平。以往的一等奖获奖者包括李四光、陈景润、唐敖庆、王淦昌、梁思成等大师级人物。

国家自然科学奖历年来的一等奖获奖情况如下:

由此可以明显地看到,在1986年科技经费管理体制改革之后,中国科学界的获奖能力不是上升,而是大大降低了。

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曾于1997年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的科学家进行过调查,当时没有一位科学家认为评审过严。一等奖减少,“只能说明我国基础研究水平下降了”,新华社在关于科技获奖情况的一篇文章中这么说。

科技部的“钱”世“金”生

中国科技部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部门,其前身是1956年5月成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70年6月,中央撤销该机构。1977年9月科学技术委员会得以恢复。1978年,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1998年3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现在其功能有二:一是统筹科技政策、科技规划;二是组织科技项目、分配科技资金。

历史上的国家科委和科技部,其管理职能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科委并不管理中国科技经费,主要是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经费使用都是由项目承担单位直接向国务院申请。

科技部的经费管理功能,是随着时代发展衍生出来。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国家科委主要履行行政职能。比如,那时的国家科委还管辖现在的地震局、海洋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干部管理等,基本上还是一个宏观协调组织的部门,对于其它部委如教育部的科研院所等,也有业务指导的功能,但对于科技经费的干预并不大。

“国务院各部门科研事业费,以一九八五年度调整预算数(扣除一次性拨款,不扣除因进行改革试点而减发的拨款),加上一九八五年因工资改革按规定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为基数,连同增长的额度,自一九八六年度起,由财政部全部拨交国家科委统一管理。”

这条内容,决定性地改变了“国务院各部门科研事业费”的流程。此前,各部门直接对财政部;1986年度以后,“由财政部全部拨交国家科委统一管理”。

那么,彼时国家科委,怎么对科研事业费“统一管理”呢?

第五条清楚地指出:

“各类科研单位的科研事业费,按下列规定管理:

(一)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工作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工作的单位,国家拨给的科研事业费在“七五”期间逐年减少,直至完全或基本停拨。

(二)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尚不能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工作的单位,其研究经费应该逐步作到主要依靠申请基金,国家只拨给一定额度的事业费,以保证必要的经常费用和公共设施费用

……

(五)科研单位减下来的科研事业费,三分之二留给国务院主管部门用于行业技术工作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三分之一由国家科委用作面向全国的科技委托信贷资金和科技贷款的贴息资金……”

由这个文件可以明显看出,这项旨在“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的拨款制度改革,落实到利益分配层面,就是将科研单位原有的科研事业费,或者停拨或者减少,改为重大科研项目经费和信贷资金——原来的科研事业费是可以定期划拨的,如今,一纸文件,使得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不得不通过申请科技资金项目的方式,来维持科研的持续和发展。

这种并无增量、只对存量进行调整的改革,涉及的核心是利益再分配。原有既得利益集团(科研机构和科研工作者)是客观存在,拨款制度改革将其原有的利益改变为由科技部控制的利益,对于原有利益集团积极性自然调动不够;再者,大部分减拨经费并没有进入新机制,仍然条块分割,对创新的产权、市场、企业、政府激励改善也不大,资源利用效率改观也不大。

但是,此种分配制度的改革,在使国家科委成为最容易为人诟病的经费管理者的同时,为此后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重重伏笔。

中国科学界的一批顶尖人士在《自然》“中国增刊2”中撰文指出,科技部实际上已经演化成一个控制大量科技经费的部门,中国每年大约有1000亿元左右的科技经费投入,其中约150亿由科技部来支配。由于行政官员对科技经费分配很难按项目本身优秀程度来确定,使得科技经费浪费与贪污情况无法避免。与此同时,大量科技人才为了争取科技经费,不得不绕着行政人员转。因此他们建议,将科技部管理科技资金的功能转移到相对较为独立、所受行政干扰较少、评审较为公正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

此次来自《自然》“中国增刊2”的集中“发难”传达了这样一种信号,关于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探讨目前已经集中到科技经费主导权这一核心问题上——谁来决定花钱,花什么钱,谁来花,怎么花。

由这个文件可以明显看出,这项旨在“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的拨款制度改革,落实到利益分配层面,就是将科研单位原有的科研事业费,或者停拨或者减少,改为重大科研项目经费和信贷资金——原来的科研事业费是可以定期划拨的,如今,一纸文件,使得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不得不通过申请科技资金项目的方式,来维持科研的持续和发展。

这种并无增量、只对存量进行调整的改革,涉及的核心是利益再分配。原有既得利益集团(科研机构和科研工作者)是客观存在,拨款制度改革将其原有的利益改变为由科技部控制的利益,对于原有利益集团积极性自然调动不够;再者,大部分减拨经费并没有进入新机制,仍然条块分割,对创新的产权、市场、企业、政府激励改善也不大,资源利用效率改观也不大。

但是,此种分配制度的改革,在使国家科委成为最容易为人诟病的经费管理者的同时,为此后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重重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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