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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07-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2011年,政策法规宣传处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密围绕民政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按照市法制局制定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一)明确审批职责

2011年,政策法规宣传处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密围绕民政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按照市法制局制定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一)明确审批职责,认真梳理民政行政职权批项目工作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精神,今年2月份至10月,由分管局长牵头,根据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政行政职权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局。

1、行政许可项目为3个大项、6个小项

(3)殡葬管理2项:殡葬设施建设审批1项,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业审批1项。

2、行政处罚项目为33项

(1)社会团体管理10项;

(2)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10项;

(3)殡葬管理11项;

(4)区划地名管理2项。

3、行政强制项目6项

201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布以后,按照市政府法制局《关于清理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我局行政强制权为6项:。

(1)取缔非法社会团体行政强制;

(2)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强制;

(3)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4)封存、收缴被限期停止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5)火化区遗体火化行政强制;

(6)制止违法办理丧事活动行政强制。

在民政行政职权的行使中,我局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条例执行。但因没有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具体规定作为行政执强制行为法律支撑,在行政执法中均未施行行政强制权。

(二)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制定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三)制定行政职权流程图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要求,针对相关业务处室行使的行政职权,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成立流程图、婚姻登记流程图、殡葬执法流程图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流程图。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备案。

二、收集整理常用民政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为使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熟悉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方针,掌握民政工作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和基本做法,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各处(室)配合,政策法规宣传处拟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从5月份开始,通过大量的收集、整理、归类、校对工作后,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到第二次校对阶段。今年底完成汇编印制工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一)制定系列行政执法内部制度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证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加强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民政信访办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经5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民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二)制定群众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的各项民政工作,具体指导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做好群众工作,经8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按照《市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审议稿)》的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考核成绩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到全年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及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9月,草拟了《市民政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目标绩效体系》。目前已征求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拟上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加强执法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并根据《2011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民政局培训计划要点》的安排部署,今年6月,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政策法规宣传处牵头,聘请市法制局有关专家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殡葬管理所、各区(市、县)民政局分管殡葬、民管、地名的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等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参训率为100%。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办讲座、落实处。

(二)进社区,宣法制。

1、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争做学法守法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安排、宣传内容、工作要求,确实做到了“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

2、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局再次制定下发了《专项法制宣传方案》,并于9月20日上午,由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等处(室)和市老龄办、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市低保中心、市殡葬管理所等局属单位20余人组成的宣传小组,在家乐福超市前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

通过法律进单位、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同时,切实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熟练掌握和运用程度。

(三)办考试、促和谐。

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于9月22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99人进行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经过改卷评分,合格率100%。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行安排考试。目前,各单位已将考试情况上报,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较好的完成了本次考试工作。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严格落实责任,继续狠抓信访维稳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密切配合下,凡是国家、省、市重大节日、会议及各项政治活动期间,坚持做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着重对信访维稳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认真进行梳理,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

1、2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局属单位分管维稳工作领导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维稳工作。

2、下发了2期《2011年市民政信访情况通报》,向全市民政系统通报民政信访情况。

八、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三创一办”工作。按时完成局“三创一办”办公室安排的涉及民政创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相关牵头政府部门。积极参加局机关卫生大扫除活动。

2、协助局办公室草拟并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全局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按时、有效的开展。

3、撰写了5篇民政简报。

4、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冬季铲冰除雪活动;庆“七一”活动;参加局党办组织的绿丝带活动;参加市奥体中心第九届全国民运会彩排活动。

5、7月初,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对局属单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

6、10月中旬,参加局民管处组织的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及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检查工作。

九、2012年工作打算

1、继续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2、按照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强普法、抓治理、解矛盾、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四帮四促”“走基层”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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