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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理念的由来及其现实意义的思考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4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 内容提要:公民社会理念(idea of civil society) 是在西方社会中孕生并发育起来的,它长期为西方学术界所重视,在马、恩著作中也经常被使用。“公民社会”于近一、二十年间的复兴与拓深,几近形成一股可以被称之为全球性的“公民社会思潮”。当然,复兴者

" 内容提要:公民社会理念(idea of civil society) 是在西方社会中孕生并发育起来的,它长期为西方学术界所重视,在马、恩著作中也经常被使用。“公民社会”于近一、二十年间的复兴与拓深,几近形成一股可以被称之为全球性的“公民社会思潮”。当然,复兴者所要复兴的并非是同一的“公民社会”,他们或援引西塞罗的区别于部落和乡村的城市文明共同体的观点,或诉诸洛克的社会先于国家而国家受制于其对社会的承诺的观点,或采用将洛克和孟德斯鸩的观点融入其思想的黑格尔的观点,或引证马克思将黑格尔观点头足倒置而形成的基础(公民社会)决定上层建筑(含国家和意识形态)的观点等等。近年来,公民社会理念也引起了国内政治学界的浓厚兴趣,一些学者相应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概念,(1)用以解说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的进程。(2)本文旨在理清公民社会理念演进的脉络与在时下复兴的原因,探讨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渐进性改革之间相应的关系,以利于学者们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公民社会 市场经济 民主政治 渐进性改革


一、公民社会理念的由来


公民社会理念孕生并演进于西方社会,它在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理性结构出现在社会理论中,既刻着时代进步的痕迹,又印有个人理性建构的倾向。


拉丁文Civilis Societas的含义在公元1世纪便由西塞罗提了出来,表示一种区别于部落和乡村的城市文明共同体。(3)古希腊的城邦大概可算作Civilis Societas,这个概念似乎表达了一种“文明之邦”的感觉。14世纪以后,欧洲人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Civilis Societas以表示从封建体制外生长出来的商业城市文明,这继承了西塞罗的含义。紧接着,洛克第一次将公民社会做为逻辑推演中的一个分析概念来使用。他的公民社会等同于其政治哲学中从自然状态经过订立契约而形成的政治社会,这是人类发展逻辑中的一个阶段,即有政治的阶段。(4)洛克虽然已意识到社会中的政治领域与非政治领域的区,但在他的观念中,二者同属于公民社会。孟德斯鸩以及承继了孟氏的托克维尔设立了分立自治及相互制衡,以建立有利于公民社会的机制。既指社会由政治社会予以界定,但作为政治社会的强大的君主制受制于法治,而法治则需按分权原则独立的“中间机构”来加以捍卫。(5)


黑格尔是西方社会历史上将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进行明确区分的理论先驱。他把洛克和孟德斯鸩的观点融入自己的思想,认为体现个殊性的公民社会独立于国家,但在伦理上并不自足,从而需要代表普遍利益的国家对其加以救济。在他那里,公民社会的道德地位比较低,代表的是私人特殊利益,“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6)而国家则代表了普遍利益,是绝对精神在地上的完美体现,公民社会是从属于国家的,也只有从属于国家,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不致陷入道德沦丧和社会混乱,因而,黑格尔运用公民社会这个概念,目的是要抬高国家的地位。


马克思的公民社会概念更多的是吸收了黑格尔的用法,用以指称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7)“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8)马克思摒弃了对公民社会做伦理上的评价,而只对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做客观的分析。他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国家――公民社会”的分析模式倒了过来,形成“物质生产――公民社会――国家”的分析模式,不是通过国家而是通过公民社会去解说国家,从而建立起历史唯物主义体系。马克思除了把公民社会作为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私人活动领域这么一个分析概念来使用外,还将其视作一个历史的概念,用以指称“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定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本质特征是阶级利益的存在”。(9)


出于对马克思主义过分强调经济因素的纠正,意大利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葛兰西主张重新理解公民社会,他把公民社会重新界定为制定和传播意识形态特别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各种私人的民间的机构,包括教会、学校、新闻舆论机关、文化学术团体、工会、政党等。企图以此解释为什么客观上处境不利的成员仍主张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主张不仅应该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而且要推翻资产阶级的文化统治。


哈贝马斯将公民社会理论大大推进了一步,认为公民社会是独立于国家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指以市场为核心的经济领域,公共领域指社会文化生活领域。哈贝马斯特别强调公共领域的价值,认为它正遭受商业化原则和技术政治的侵害,使得人们自主的公共生活越来越萎缩,人们变得孤独、冷漠。他主张重建非商业化、非政治化的公共领域,让人们在自主的交往中重新发现人的意义与价值。哈贝马斯的这种用法在西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两位美国学者柯郭和阿拉托则干脆将公民社会界定为介于经济与国家之间的一个社会领域,从而将经济领域排出了公民社会的范围。


综观西方学术界的“公民社会”概念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三次大的分离:1。公民社会同野蛮社会的分离,以商业化、政治化的城市的出现为标志,完成于希腊罗马时代;2。公民社会同政治国家的分离,以代议制政治的形成为标志,完成于17世纪、18世纪;3。公民社会同经济社会的分离,当代西方社会正试图完成这一过程。从这个过程中不难体会到,人类在不断进行自我的否定,不断被异化又不断超越异化。



公民社会理念会引起中国学术界的重视,这得利于20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得高度政治化的社会旁边生长出一个相对独立的非政治领域,用现成的公民社会概念去解说这一变化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对照一下三次大分离,中国大致处于第二次分离阶段,因而不宜将当代西方公民社会的概念套用过来使用,还是继承马克思的用法较为合适,套用查尔斯-泰勒的话说,“并不是那个使用了数个世纪的、与政治社会具有相同含义的古老概念,而是体现在黑格尔哲学之中的一个比较性概念。此一意义上的公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并部分独立于国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者不能为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11)即将公民社会界定为非政治的私人关系领域,在当代中国,主要是市场经济领域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非政治的社会关系领域。这种界定有利于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的过程及意义。

二、市场经济:公民社会经济生活的适当模式

黑格尔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给予了精当的界定,事实上,他视市场为公民社会决定的——如果不是唯一的——特征,市场经济是公民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模式。然而,公民社会的内涵比市场宽广得多。公民社会的标志是私人商业公司的自主以及私人社团与机构的自主。黑格尔视公民社会与市场具有相同外延的倾向" 以及马克思将精神与“物质条件”关系的倒置都助长了公民社会概念的变形。这导致了其他领域重要性的下降,使其他领域似乎成为市场的派生物或附属物。


实际上,市场经济领域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为公民社会准备了基本要素。


第一,市场经济造就了公民社会的主体。公民社会产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大量的个人和组织摆脱了政治权力的束缚,成为非政治的生活主体,也就是公民社会主体。市场经在营造这些主体起了关键作用。


第二,市场经济拓展了公民社会的活动空间。在高度政治化的社会中,人们的社会生活直接是政治生活。市场经济的发展让人们冲破政治的囚笼,眼前展现出一片属于每个个人的自由飞翔的空间,政治权力所直接支配的生活则日益萎缩。


第三,市场经济塑造着公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公民社会意识形态最重要的两个特征是世俗化与人体化。世俗化是人越来越多地相信和依靠神秘的外在力量,世界越来越多地成为经验中的世界,也就是说,外在的世界对于人的神秘感越来越少。个体化是指个人不断挣破一个社会共同体所强加的各种外在规范,努力在生活中体现个人的意志的过程。市场交易的发展最快地实现着这一过程。


第四,市场经济营造着公民社会的自治机制。市场经济看似一盘散沙,不成体统。但其背后有其内在的调节机制,除了那只“看不见的手”之外,还有法律与道德这只看得见的手。除市场经济之外的公民社会另外一个领域是非政治的公共领域,表现为各种社会组织如家庭、学校、俱乐部、协会、教会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这些组织的发展。同时这些组织反过来会对市场经济起一种校正作用,首先,这些组织能提供公民社会功利需要的智力资源和伦理资源,如学校所提供的科学技术,家庭和教会所提供的伦理信念。其次,这些组织还能提供非功利的人文精神资源,如友爱、正义、艺术等,唯有这些精神,才不致使人成为金钱的奴隶,不致使人变为贷币符号,从而使公民社会的发展不会偏离人的正常发展的轨道。再次,这些组织还可协调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和冲突,如劳资矛盾、待业矛盾等,当这些矛盾不能通过市场解决,也无必要通过市场解决时,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所进行的民间谈判和协商就显得非常必要。当然,这些组织的过度发展也会影响经济效率,美国学者奥尔森证明了这一点。(12)如何把握这个度,也许要诉诸政治智慧。

三、公民社会:现代民主政治运作的社会基础

现代民主政治是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而来的,而且只有建立在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基础上才能取得成功。马克思认为,代议民主制只有在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真正分离时才能产生和存在。公民社会中实际不平等与政治国家中形式上平等可并行不悖,“正如基督徒在天国一律平等,而在人世不平等一样,人民的单个成员在他们的政治世界的天国才是平等的,而在人世的存在中,他们的社会生活却不平等”。(13)美国学者摩尔则强调社会成熟程度对民主政治的影响。他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中对比了资产阶级革命前公民社会的发展的情况,认为英国的公民社会比法国的公民社会发展成熟,传统的贵族和农民在商业化过程中消失殆尽,而法国的传统贵族和农民在革命前仍大量存在,所以法国的民主政治发展付出了比英国更为沉重的代价。(14)在后发现代化国家中,亚洲某些新兴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也提供了某种参照,它们一般先致力于市场经济发展,培育坚固的公民社会基础,然后顺理成章地推进政治发展,虽然其过程也不尽人意,但没付出太大的代价。苏联、东欧的代价颇大,部分的原因是在政治变革之前尽管有一定的公民社会的基础,但还不那么成熟。


在中国这样的一个有着悠久的专制传统的国度里。要想实现民主,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就显得更为重要。


首先,公民社会能消解民主的政治压力。在高度政治化的社会中,几乎所有的领域都是政治领域,事无巨细,均是政治问题,均诉诸政治解决,政治系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各种情况下,就不可能不搞集权,不可能不搞专制,如果推选民主政治,政治系统有可能在一片吵闹声中甚至炮声中陷于崩溃。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大量的以前属于政治的事务转化为私人的事务,大量的政治矛盾转化为私人矛盾,政治系统顿时觉得似乎了一个重担,可以超脱出来处理那些关系全局的大事,在这个基础上发展民主就要从容得多,风险小得多。


其次,公民社会孕育民主的政治文化。不同的政治文化孕育不同的政治制度,同一的政治制度在不同的政治文化中的动作效果也大不一样。美国政治学者阿尔蒙德、维巴、多伊奇等在寻多国政治的比较研究中论证了这一观点,中国的学者也很早意识到这个问题。梁启超在民初总结中国民主制度失败的原因时,反复说明中国政治进步的关键在于中国人的政治觉悟。(15)前面说过,市场经济产生了以世俗化、个体化为核心的民主政治文化,这些概念对于中国人来说,正从舶来的纯粹观念存在转化为个人经验中的存在,与自身的利益越来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第三,公民社会构建民主的外围机制。利益分化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这种分化,开始形成诸多利益单元。当诸多分化的利益在公民社会内部难以实现时,便会寻求政治上的表达。利益表达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暴动、流行、信访、游说、找领导、走后门等等;利益表达的结构也五花八门,如武装团体、关系网、传播媒介、政党等。成熟和健康的公民社会会发展出非暴力的有序结构来进行利益表达,使各种利益要求有条不紊地进入政治系统,在公民社会与政治系统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在高度政治化的政治社会里,唯一理想的利益表达方式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16)公民社会的发展给这种方式的操作带来了困难,因为群众的意见爆炸性地增长,领导的精力和智力均有限,难以把那么多的无系统的意见有效地收集起来,并转化为系统的意见。有效的方法是公民社会发展出一些结构,将分散的、无系统的群众意见进行初始综合,使领导们(还有代表们)面对的是已初步集中的意见,然后再进一步综合,形成决策,然后输出到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作出反应后形成新的群众意见。与毛泽东群众路线比起来,这个流程奠定了必要的环节,并将群众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适应了公民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广泛的政治运作形式奠定了基础。

四、公民社会与渐进式改革

相对于经济改革来说,政治改革的渐进之路要复杂得多,思路是相通的。当前中国政治学界大体会接受“在市场经济基础上推进政治改革”这一思路。但二者之间必须插入一个中介――公民社会。只有通过这个中介,渐进式政治改革才有可能。


不管什么模式析政治变革,期间都有一个突变期。有的突变期发生在公民社会已发展的基础上,如英美的政治;有的发生在市民 社会欠发展的基础上,如法德的政治革命;有的发生在公民社会未发展的基础上,如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革命。相对说来,突变期处在公民社会已发展的基础上较为渐进一些,温和一些。中国的政治变革过程不能简单地与上述模式相比附,因为中国已经有了一次社会主义政治革命,现在的任务是在发展公民社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治。这一过程比前述任一模式都要温和得多,渐进得多。就公民社会与政治系统的关系来看,此过程会经过三个阶段。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至邓小平南行谈话期间可算作第一阶段。这段时期,靠政治发动推进各项改革,公民社会刚刚发育,人们的政治神经仍高度敏感,一经刺激,政治激情便" 大量涌发。这种激情在一定程度上是某种革命情绪在革命后社会中的回照,同时也反映了高度政治社会在消解时是极度脆弱的。这段时期的任务是确定一个稳定的改革方向,为公民社会的发育提供必要的政治条件,也就是解除各种政治束缚,或者叫作“政治松绑”。如何在这松绑时避免政治塌崩,是这段时期面临的最大的问题。


自邓小平南行谈话确定了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之后,标志着中国由政治高热期进入政治的相对淡漠。这段时期也许要持续到下个世纪初叶,如果要进一步划分,大体可分为经济狂热期、经济理性期和社会理性期。经济狂热期表现出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不管一切地赚钱。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的界限已变得模糊,似乎大家都是生意人。经济狂热中发展着的公民社会蕴藏着一些不安全因素,如通货膨胀、贫富分化、法律失效、道德衰败等等。如果政治调控有力,经受信了经浊狂热的考验,诸多不安全因素得到一 定的遏制,中国就会转入经济理性期即产权基本明确、市场规则有效运行、消费投资心理比较稳定、经济波动比较正常等。经济的理性化是整个社会理性化的基础。在理性的经济运作中,人们形成了健康的心态和健康的行为方式。这种心理和行为也会复制到公民社会其他领域,从而进入社会理性期。这个时期的主要表现是个体权利得到尊重,道德和法律有效运行,平等协商成为交往纽带,非政治性社团很快发展等。政治淡漠期仅仅意味着公民社会对政治的不热情,并不意味着政治的无为。相反,在这个阶段,政治应大有可为,政治淡漠减轻了社会对政治系统的压力,政治系统的决策可以迅速地做出,因而,政治系统应该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尽快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改革措施,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并减轻未来政治变革的压力。


在这个阶段,公民社会自身的发展已较为成熟、利益结构的分化和重整已趋于稳定、和平理性的政治文化已基本形成,公民社会的政治参与意识变浓,不断寻找机会进入政治过程,进行利益表达,影响政治决策。公民社会的政治参与的最重要的变化是由过去的个人政治参与(如找领导调动工作)或非正式团体的政治参与(如联保上书要求改善都是待遇)为主要特征变为以正式团体的政治参与(如人体户协会代表在民意机构发表意见或直接与行政部门谈判)为主要特征,政治系统所面临的最大是如何使这些正式团体通过佥渠道有效地参与政治过程。成功的关键在于实现政治权威与公民社会诸力量的妥协,形成具体变革的,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创新制度以加快政治信息的沟通和扩展政治协商与对话。


以上分析只是指出了中国渐进式政治变革的一种可能,而且是理想的可能,同时也期望中国在走这条路时有更高的自觉。



引文注释
1、俞可平:《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一个新的研究课题》,载《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第45-46页;陈泽环:《社会主义市民伦理和公民伦理》,载《江西社会科学》1994年3月,第51-54页;戚珩:《关于公民社会若干问题的思考》,载《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第59-63页


2、“过渡时期”指是从传统社会主义转到高度富裕、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过程


3、《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5页


4、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74页


5、邓正来 〈英〉J-C-亚历山大:《国家与公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3月,导论


6、黑格尔:《法哲学》,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章


7、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0、41页


9、俞可平:《马克思的公民社会理论及其历史地位》,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第60页


10、(美)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吕应中等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章


11、 邓正来:“公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原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总第3期


12、查尔斯。泰勒:“公民社会的模式”,原载Public Culture ,1991年第3期,第95—118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34页


14、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参看第二章的第一节和小结部分


15、 梁启超:《外交与内政》,《饮冰室全集》之三十七


16、《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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