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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一男子聚餐饮酒后意外身亡,同桌人被判赔11.5万元

时间: 2020-08-11 21:41:53 来源:浦城一男子聚餐饮 作者: 浦城一男子聚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亲朋好友聚会时不免会多喝几杯,但饮酒如果没有把握好度,也会乐极生悲。近日,浦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聚餐饮酒导致意外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案。

2020年4月2日晚,小王与表哥小李一起在家喝酒,期间接到朋友小刘的电话,小李便随小王前往小刘家,后小李独自一人醉酒离开,在回家过程中因醉酒走路不稳失足滚落河中,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得知小李的死讯,家人悲痛难当,便将小王、小刘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3万余元。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亲属关系,为不伤害双方亲情,确保案结事了,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季文爵副院长带领民事审判庭负责人、案件承办法官,与镇政府、司法所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承办法官向小李家人说明死者小李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饮酒过程中应当履行充分注意义务,但其放任自己醉酒,故其自身存在主要过错。又与被告小王说明其明知小李已经饮酒,在与小李聚会结束后仍带其到被告小刘家,存在过错,而被告小刘明知小李醉酒让其独自回家,对其放任不管,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也存在过错。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小王赔偿小李家人9万元,小刘赔偿小李家人2.5万元,小李家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同伴喝醉酒,看护要到位。共同饮酒引发意外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大家参加聚会聚餐时,一定要谨记生命安全第一,同桌饮酒者应当相互提醒,勿劝酒、更勿逼酒。对于过量饮酒甚至醉酒者,同桌人员应当给予其尽可能的帮助,亲自照顾或将其护送回家,或送医救治,使醉酒者脱离危险环境和状况,否则意外发生难逃法律责任。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编辑:小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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